当前位置 : 首页> 安徽中医药大学招聘信息2020

为做好2019年度安徽中医药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见附件(附件1)。

三、相关待遇

2019年度新进的博士除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招聘人才类型

科研启动费

安家费和购

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津贴

其他待遇

自然科学

人文科学

一类人才

1000万元

200万元

150

100万元/

1、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聘为博士生导师,配备学术团队及工作助手。
2
、妥善安排配偶及子女工作。

二类人才

500万元

100万元

80

50万元/

1、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聘为博士生导师,配备学术团队及工作助手。
2
、妥善安排配偶工作。

三类人才

200万元

60万元

50

20万元/

1、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聘为博士生导师,配备工作助手。
2
、妥善安排配偶工作。

四类人才

50万元

20万元

20

10万元/

1、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聘为博士生导师,配备工作助手。
2
、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五类人才

1020万元

510万元

1020

25万元/

1、提供必要的工作室、实验室,根据业绩聘为研究生导师,配备助手。
2
、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3
、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享受校内聘任相关待遇。

普通博士

待遇面议

人才鉴定标准及具体待遇细则按照《安徽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安中党〔201767号)(附件2)执行。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363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963-20191130日。

2、报名方式:应聘博士填写《安徽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附件3)、《安徽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应聘报名汇总表》(附件4),同时提交个人简历和业绩等相关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获奖证书等。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到人事处邮箱和用人部门联系人邮箱(邮箱见附件1;邮件名统一命名为“博士招聘+姓名+应聘岗位及所在部门”)

六、资格初审和复审

根据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拟参加考核人员名单。个人提供的材料与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不予参加招聘考核。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应聘者须现场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或在校学习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并承诺报到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海外留学毕业生在报到时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七、招聘考核

博士招聘考核由学校组织,采用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评委专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成立专家组,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依据考核成绩,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其中若考核分数低于7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和网站公示7天。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12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保密、监督等事项: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校教代会执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551-68129047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老师

人事处网址:http://rsc.ahtcm.edu.cn

人事处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前江路1号安徽中医药大学(少荃湖校区)惟是楼510室,邮编:230012,电话:0551-68129040

v:* {behavior:url(#default#VML);} o:* {behavior:url(#default#VML);} w:* {behavior:url(#default#VML);} .shape {behavior:url(#default#VML);}


附件1.博士招聘计划(第二轮).xlsx

附件2:安徽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pdf

附件3:安徽中医药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4:安徽中医药大学2019年博士应聘报名汇总表.xls





更多资讯请关注高层次人才招聘网微信公众号

qrcode_for_gh_a9244bd484cf_258.jpg


发布时间:2019-07-17阅读次数:3264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