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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桂林师范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38年的广西省立桂林师范学校,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被誉为“桂北革命的摇篮”。几经更名合并,2000年改制为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2月经教育部同意以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基础设立桂林师范学院。

    学校坚定以培养优质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办学方向,坚持做优教师教育类专业,做大艺术类专业,做强应用型专业,形成了鲜明的教师教育和艺术教育办学特色,设有10个教学院系和1个公共教学部,有5个专业群、41个专业,首批设置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科学教育、音乐学

学校是自治区示范性教师教育基地、广西基础教育教学法研究基地、广西小学全科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桂林基础教育发展联盟理事长单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项目实施学校、广西小学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培训基地、自治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

面向未来,学校将坚持“以德立校,以艺兴学”的办学理念,弘扬“忠诚仁爱求真担当”的桂师精神,团结一致、砥砺前行,深化综合改革,坚持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努力开创学校发展新局面,加快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地方师范院校的奋斗目标。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三、人才需求

详见附件1《桂林师范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四、人才待遇

1.高层次人才享受学校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和学校高层次人才特殊津贴,具体待遇请咨询人事处。

2.高层次人才到我校工作可办理入实名事业编制手续。

3.学校引进博士无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三年内享受副高级岗位相应的待遇。

4.地方政府人才待遇。符合相应条件者,可申请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桂林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如获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另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支持政策,详情请登录广西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www.gxrc.org/)查阅。如获认定桂林市高层次人才,另享受桂林市支持政策,详情请登录桂林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https://gcc.glrcw.com/)查阅。

五、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需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压缩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教学单位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博士(或教授)+毕业学校+专业”,例:张三+博士+***大学+***专业+高层次人才招聘网。

①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的非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和在读证明); 

②身份证、职称证、代表性获奖证书电子版或扫描件;

③代表性学术成果(含论文、著作、项目、专利等)扫电子版或扫描件;

④近期生活照1张;

⑤《桂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报名登记表》(word版本)(附件2)。

六、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蒙老师、文老师、吴老师

电话:0773-3975030(请说明在高层次人才招聘网看到)

邮箱:rskzp2016@163.com并抄送gccrc_job@126.com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行政办公楼人事处)

 

附件:1.桂林师范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

      2.桂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桂林师范学院

                                  2025年4月7日

 


附件【附件1:桂林师范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2025年5月23日更新).xls】已下载151次

附件【附件2:桂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已下载92次

发布时间:2025-06-06阅读次数:3723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