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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政策及计划


   为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够适应新时期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人才队伍,进一步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学校诚挚欢迎海内外人才来我校建功立业。

一、人才引进条件及类别

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学术道德正派;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学术交流能力,能胜任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一)领军人才

1.领军A类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境)外著名学术机构的院士、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的顶尖人才。

2.领军B类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创新项目)、“万人计划”和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重大研发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负责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国(境)外著名大学教授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3.领军C类人才: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获得者;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部级创新团队的负责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二)拔尖人才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副高职称可放宽至40岁,正高职称放宽至45岁)。相关科研成果要求为近五年取得。

1.拔尖A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具有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经历,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期刊发表论文8篇(其中一区4篇),或SSCI期刊、CSSCI期刊发表论文8篇。

2.拔尖B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量级的人才。具有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经历,且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SCI期刊发表论文6篇(其中一区3篇),或SSCI期刊、CSSCI期刊发表论文6篇。

3.拔尖C类人才:博士毕业于国(境)内外知名大学(泰晤士报世界排名前200强高校),且在本学科领域SCI一区3篇,或SSCI期刊、CSSCI期刊发表论文5篇。

(三)青年英才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高级职称可适当放宽),且符合当年博士引进分档的具体条件。青年英才引进的评价标准实行“一院(学科)一策”,相关科研成果要求为近五年取得。

1.A类博士

毕业于国(境)外著名大学(《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排名前200强高校),或中科院、社科院、国家世界一流大学A类建设高校,且成果达到当年各用人单位青年英才A类博士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

2.B类博士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毕业于国(境)内外知名大学(《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排名前200强高校);

2)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且成果达到当年各用人单位青年英才B类博士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

3.C类博士

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科研能力较强,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且成果达到当年各用人单位青年英才C类博士评价标准的相关要求。

4.D类博士

符合学校学科和专业建设需求,科研能力较强,胜任核心课程的教学任务,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

(四)团队

对于团队的引进,通过组织专家论证给予特别支持。团队成员之间应具有长期合作的基础,团队带头人原则上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领军人才的条件,团队其他成员应符合我校人才引进要求。团队科研费用整体核拨,团队成员的个人待遇根据其实际水平参照各类人才引进标准适当提高,其中,带头人提高20%,其他成员提高10%

二、引进待遇

人才层次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费
(万元)

协议年薪

(万元)

过渡房或

租房补贴

配偶工作

安排

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
领军人才A各类待遇面议。
B≥300300150≥100150予以安排
C200200100≥50120
拔尖人才A1303020协议年薪制或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应待遇80㎡或
1200/
酌情考虑
B1102512
C9020
青年英才A80158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B601200/
C45105
D20-30
其他人才≤30≤10≤5//
团队团队整体科研费用面议,团队成员的个人待遇,根据其实际水平参照各类人才引进标准相对就高执行。
其他政策1.每一类别中特别优秀人才,可执行“一人一议”政策;依据配偶工作安置等情况,适当调整安家费标准;
2.
学校为当年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提供帮助;
3.
拔尖人才和青年英才享受的过渡房或租房补贴为期两年;
4.符合申请省、市相关人才补贴政策的,我校积极配合申请。


三、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邮政编码:221018

电子信箱:xzitrsc@163.com

联系电话:0516-83105036

联系人:刘老师 (或与招聘需求表中相关学院负责人联系)

四、具体招聘需求

学院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金融学院

理论经济学

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高老师

0516-83105235

wallace@xzit.edu.cn

应用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税收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金融工程与风险管理、金融工程、投融资决策与风险控制、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电子商务、复杂系统理论及应用

工商管理

会计学、技术经济及管理、农业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企业管理

商学院

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

统计学、国际贸易学、数量经济学、旅游管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技术经济及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大数据管理、电子商务、运筹学、管理科学、计算机科学等

陈老师

0516-83105108

cjm@xzit.edu.cn

管理工程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

信息管理、物流工程、工程管理、大数据管理

马老师

18705200506

mahuimin@126.com

教科院

教育学

教育学原理、教育史、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

马老师

0516-81919058

myxs2007@xzit.edu.cn

中国语言文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等

数学

基础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心理学

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艺术学

音乐与舞蹈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哲学、政治学、法学、中国史、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周老师

0516-83105827

zhou202@xzit.edu.cn

体育学院

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等相关专业

张老师

0516-83105113

59427841@qq.com

人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薛老师

0516-83105602

xueyiwei666@126.com

外国语学院

外国语言文学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亚非语言文学

韩老师

0516-83105093

1265188945@qq.com

国际贸易学

国际贸易学(本科和硕士为英语专业)

艺术与设计学院

设计学

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数字媒体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

崔老师

0516-83105289

541765747@qq.com

戏剧与影视学

动画

机械工程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等专业工业设计方向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

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苏老师

0516-85608333

suyouhui@xzit.edu.cn

统计学


物理与新能源学院

物理学、光学工程、工程力学等相关专业

滕老师

0516-83105232

tdx@xzit.edu.cn

电子科学与技术

电子科学与技术、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专业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仪器科学与技术、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

无机、有机、分析、物化、高分子化学

堵老师

0516-85608310

dxh@xzit.edu.cn

化学工程与技术

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物理化学、材料学、材料加工

信息工程学院
(大数据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鲍老师

0516-83689581

11719609@qq.com

机电工程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黄老师

0516-83105201

huangch2008@xzit.edu.cn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王老师

0516-83105118

wsc1967@xzit.edu.cn

机械工程

机械电子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姜老师

15150015552

tmxy@xzit.edu.cn

安全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工程力学、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

环境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市政工程(给排水方向)

郭老师

0516-   83209334

651230880@qq.com

风景园林、建筑学、城乡规划学

风景园林、城市规划与设计、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城乡规划与设计、城乡生态环境与基础设施规划

林学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应用化学类、材料学、生物工程、植物学、微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刘老师

0516-83689680

leq@xzit.edu.cn

发酵工程、生物工程、微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工、药学、微生物与生化药学、药理学、农业机械化工程等相关专业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国际教育学院

对外汉语教学、汉语国际教育等相关专业

董老师

0516-83105286

wsbxzit@163.com


             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4月1日至2002年3月31日之间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年龄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方法不变。不限户籍。

报名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且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10月1日后,若有岗位空缺,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且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五)具备《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2.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聘用后形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员;5.有政策规定明确2020年12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徐州工程学院官网(www.xzit.edu.cn)

(二)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简介表:

岗位代码经费来源岗位名称

开考

比例

招聘人数

学历或

职称

专 业

(参照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2020版)

其他条件
研究生
2019001全额拨款教师1:111博士研究生或教授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中文文秘类取得相应学位或资格证书
2019002全额拨款教师1:110博士研究生或教授教育类、中文文秘类、社会政治类、法律类、公共管理类、外国语言文学类、艺术类取得相应学位或
资格证书
2019003全额拨款教师1:134博士研究生或教授统计类、基础理学类、材料工程类、化学工程类、机械工程类、食品工程类、畜牧养殖类取得相应学位或
 资格证书
2019004全额拨款教师1:125博士研究生或教授计算机(大类)类、机械工程类、机电控制类、能源动力类、建筑工程类、城建规划类、测绘类、交通工程类、安全生产类、地质矿产类、环境保护类、风景园林类、生物工程类、农业类取得相应学位或
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所有岗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4月1日后,我校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并及时公布招聘结果,通报岗位招聘进展和空缺情况。2020年10月1日后,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报考相应的空缺岗位。

2.报名方式:所有岗位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请发送邮件至xzitrsc@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所需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作为附件发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聘资格。

2.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吋彩照1张(在报名表中提供电子照片);如实填写《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3.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报名时只须提供扫描件。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我校根据应聘人员的求职意向及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做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校陈述申辩。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我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取消该岗位。

6.本次招聘不收取考试费用。

三、资格复审及考核

考核前,我校对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陈述申辩。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我校如实采集考生报名信息,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考核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我校制定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执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

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我校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表须由主检医生审核后明确提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签名,加盖医疗机构体检专用章或医疗机构公章。体检结果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以申请复查一次,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对应聘人员做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我校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我校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做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由我校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我校从考核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姓名、拟聘单位及岗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考试成绩、排名,以及与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内容。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我校在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我校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我校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我校负责解释。

徐州工程学院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105036

徐州工程学院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7922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3732198

 

附件:1.徐州工程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徐州工程学院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商学院院长公告

                  


徐州市地处中国大陆东部沿海江苏省,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淮海经济区中心城市,江苏省重点规划建设的四个特大城市和三大都市圈核心城市之一,素有“五省通衢”之称,是全国重要交通枢纽。

徐州工程学院位于古城徐州风景秀丽的东南部云龙区,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经、管、教、艺、体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本科院校。为进一步加快学校内涵建设步伐,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商学院院长,诚邀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加盟我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商学院院长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高尚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学术造诣深厚,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学术成就,具备带领本学科可持续发展、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在国内外知名大学的相关学院、设计研发机构担任过主要管理职务者优先。

3.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海外知名大学教授及相当学术水平的领军人才的知名专家优先。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63周岁。

6.聘期内应全职到岗工作。

校内应聘人员须符合《徐州工程学院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中担任正处级职务的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

三、工作目标

1.推进学科建设,提升本学院的科研能力和水平,使学科学术水平有较明显的提高。

2.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际知名大学、学术组织或研究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培养现有中青年骨干教师,建设一支较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4.利用先进教育管理经验,推进教学与课程系统改革,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

(具体的目标事项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聘任期限与待遇

1.首次聘期四年,其中试用期一年,一年后学校按合同规定的责任、目标及要求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受聘。

2.学校依据人才层次、学术水平,为校外受聘人员提供合适的薪酬福利待遇,具体面议;校内受聘人员待遇按照现行人事薪酬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五、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应聘者须填写《徐州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院长自荐表》,提交个人简历(从大学本科开始填写,需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代表性成果(包括论文、论著等)证明材料。

3.最高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及任现职证明。

4.受聘后的工作设想和目标。

六、应聘程序

1.应聘者在2020年6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传真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审核材料,并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候选人参加面试。

3.学校根据面试情况确定聘任人选,双方签订聘任合同。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rsc@xzit.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105036

邮编:221018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丽水路2号

 

附件:徐州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院长自荐表

 

 

徐州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9日

发布时间:2020-04-20阅读次数:20364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