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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强电磁工程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招聘启事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08〕539号)有关规定,强电磁工程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将于近期换届,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1名,热忱欢迎优秀专家学者积极应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验室基本情况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强电磁工程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于2011年由国家科技部批准建设,主管部门是国家教育部。实验室2013年通过建设验收,2013年、2018年通过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评估结果为“良好”。

实验室聚焦电力与能源、国民经济高端装备、重大科学设施、国防安全等领域对强电磁理论与技术的共性需求,以电磁特性分析理论与方法、高电磁参数单元技术和复杂电磁系统优化与控制为研究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挑战更高的电磁参数,开拓电磁技术新的应用领域,构建完整的强电磁科学与技术研究体系。实验室在引领行业创新发展、服务国民经济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成为电气工程学科强电磁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的基地。

二、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任职条件

1.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学者,学术造诣深厚,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眼光,具有组织相关学科或研究方向在其前沿领域开展国际先进水平研究的能力;曾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和标志性成果;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强烈责任感、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良好的学术与科研道德,作风严谨,身心健康,为人正派,办事公正,顾全大局;

3.原则上应担任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等相当于教授及以上职务,原则上应达到国家“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入选者同等水平。

4.非实验室依托单位人员。

三、聘期及待遇

1.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聘期为5年,期满后根据工作业绩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续聘。连任原则上不超过两届。

2.待遇面议。符合国家、学校人才引进政策的按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四、应聘程序

1.报名截至日期为2020年9月15日。初审通过者,后续程序另行通知。

2.应聘者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邮箱(aeet@hust.edu.cn):

(1)个人简历;

(2)近五年主要研究成果简介;

(3)应聘后五年工作设想及预期目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中科技大学强电磁工程与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蒙丽

联系地址:中国武汉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大楼A203

邮编:430074

联系电话:+86-27-87543128

传真:+86-27-87540937

Email:aeet@hust.edu.cn

发布时间:2020-12-18阅读次数:3684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