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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1929年,直属福建省教育厅,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近年来先后获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就业评估优秀高等职业院校、第六届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奖、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等多项荣誉。学院设有永安校区、福州校区,包括水利工程学院、电力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自动化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等7个二级学院和公共基础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学院建有王光谦院士专家工作站暨清华大学海西水利综合实践基地(全国院士专家示范工作站,福建省院士专家示范站)、数字流域福建省高等学校应用技术工程中心、福建省高职院校智慧水利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福建省高职院校动力电池材料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优秀水利科普教育基地等各级各类产学研技术服务平台。








因学院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高层次人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闽人发〔2006〕11号)及《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等规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1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放宽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在1976年9月至2004年9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专业方向)要求学历学位

   1

      水利工程学院教师

          2

水利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水利水电建设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管理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2

      电力工程学院教师

         2

电气工程、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能源动力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

         1

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管理工程、信息安全工程、企业安全科学与管理、安全工程与管理、安全科学、安全技术、安全与应急管理、安全信息系统及工程、安全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4

      信息工程学院教师

         1

     计算机软件技术类、计算机硬件技术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5

      建筑工程学院教师

         1

                         土建类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6

       交通工程学院教师

        1

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工程、交通工程、交通通信与物联网技术、轨道交通电气化与自动化、轨道交通电气化与信息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技术与装备、交通装备检测及控制工程、轨道交通电气自动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交通装备材料与应用工程、轨道交通通信工程

         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教育厅网站、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为期一年,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2021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同时废止。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打包,以“姓名+岗位序号+岗位名称(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招聘网”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到syrs123@163.com,并主动与学院人事处电话联系,以确认材料是否成功接收。

需提交材料如下:(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最高学历、学位及学籍网络查询验证报告;(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明材料;(4)近5年学术成果、获奖证书;(5)其他符合岗位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6)《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附件1),Word和PDF版本均需提供。

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其中:在编人员报考者须于报考时提供;其他人员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3.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方式反馈审核结果。资格复审在面试、考核前进行,面试、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等通知,请及时关注学院官方网站。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报考人员错过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的,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由学术汇报、现场答辩两个环节组成。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学院组成2人以上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意见和结论。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学院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公告通知”栏目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关注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做好考试防疫有关准备。

考生入场时,所持的“福建健康码”须为绿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须为考前48小时内。考前7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入场时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申报内容包括:考前10日内是否从境外返回、是否有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域及所在县(市、区)旅居史、是否有与入境人员(不含已解除健康管理)接触史、是否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是否出现发热或疑似症状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

未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或结果)的,或“福建健康码”不是绿码的,或当前处在集中、居家医学观察及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对体温异常及动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七、体检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聘用和待遇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学院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入编,服从学院岗位调配。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要求的,可申请相关人才待遇。

2.按《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及紧缺专业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修订)》规定执行。实行年薪制待遇的,由学校与拟聘人员一事一议。

3.如拟聘人员为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十、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66000

电话:杨老师0598-8823838 

陈老师0598-8823872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教育厅人事处和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1532(省纪委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0591-87091212(省教育厅人事处)、0598-8823880(学院纪委办公室)。


附件: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应聘报名表.docx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9月16日




发布时间:2022-10-31阅读次数:2916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