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教师)公告

(一)学术领军人才
1.学术领军人才(A1类)
(1)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
(3)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带头人;
(5)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2.学术领军人才(A2类)
(1)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外专千人项目);
(2)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
(3)“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级教学名师;
(6)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7)浙江省特级专家;
(8)浙江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9)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3.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排名第一);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特等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特等奖、一等奖排名第一);
4.学术领军人才(A3类)
(1)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简称“青千”);
(2)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简称“青拔”);
(3)“长江学者”青年学者(简称“青长”);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简称“优青”);
(5)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6)浙江省“千人计划”入选者(创新长期);
(7)浙江省“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创业千人除外);
(8)省级教学名师;
(9)浙江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10)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5.根据相应的学术地位和成就,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3类)职位:
(1)国家自然科学奖获得者(二等奖排名第二);
(2)国家技术发明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第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3)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得者(一等奖排名第二,二等奖排名第一);
(4)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5)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6.积极面向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下列人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职位:
(1)海外著名大学担任杰出教授或讲席教授职位,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1类)职位;
(2)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具有终身聘任职位(Tenure-track)相当于正教授(海外著名大学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可放宽至副教授),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类)职位;
(3)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具有终身聘任职位相当于副教授(海外著名大学的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可放宽至助理教授),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3类)职位。
7.应聘者学术业绩特别突出,在Nature、Science等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业绩特别突出者,不受上述条款限制,可申请学术领军人才(A2或A3类)职位。
8.学校倡导“按需引才”,学术领军人才应聚焦重点发展学科,鼓励学术领军人才组建团队,并给予特定的引进政策,探索团队考核机制。
9.学术领军人才引进可不受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历等条件限制。
(二)学术带头人
1.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一般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博士学位。一般应具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指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研究机构,下同)学习或工作经历,在国内外相关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学术组织管理能力,能统领现有学术队伍开展高层次的学科建设工作和学术活动;
3.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一般项目(C类,不含青年项目)1项;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B类)1项,或国家级C类项目2项;或累计获得5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250万以上;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
4.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一级核心以上期刊学术论文或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5篇(部)(其中权威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权威期刊3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5篇(其中SCI二区以上期刊或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3篇;
5.积极面向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学术带头人职位:(1)具有海外优秀高校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2)拥有海外知名高校的博士学位,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SSCI、A&HCI收录期刊论文4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或Top期刊学术论文6篇;
6.若应聘者学术业绩突出,在Nature子刊、Cell、PNAS等高水平期刊发表论文,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业绩突出者,不受上述3、4、5条款限制,可申请学术带头人职位。
(三)学术骨干
1.人文社科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自然科学类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3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后经历。
3.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主持国家级C类项目1项或省部级C类项目2项,自然科学类主持国家级C类项目1项和省部级C类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C类项目1项且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1项;或累计获得3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或成果转让经费累计150万以上;
4.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一级核心以上期刊学术论文或国内重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4篇(部)(至少1篇为权威期刊),或发表权威期刊2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5篇(其中SCI二区以上或Top期刊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2篇;
5.积极面向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应聘者为海外学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学术骨干职位:
(1)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连续海外科研工作经历;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的,应在海外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连续3年以上;
(2)近5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4篇(其中SSCI或A&HCI收录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自然科学类发表SCI二区收录期刊论文或Top期刊学术论文4篇。
6.若应聘者学术业绩突出,有4篇以上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等,或在科研成果转化与应用方面具有较好业绩,可不受上述3、4、5条款限制,可申请学术骨干职位。
(四)优秀博士(D1)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博士学位;
3.近4年内,人文社科类发表二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为一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若与博士毕业论文相关,1篇可以为导师一作本人二作) ,或发表中文权威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发表SCI/SSCI/CSSCI/A&HC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2篇;(若与博士论文相关,1篇可以为一位导师一作本人二作) ”自然科学类发表SCI收录期刊论文2篇(其中工学类可最多可用1篇EI收录期刊学术论文替代1篇SCI收录期刊论文),或发表SCI一区收录期刊论文1篇。
4.若应聘者为人文社科类海外著名大学博士,不能满足第3款时,可改为近3年内,在国外本学科公认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海外知名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1部。
(五)优秀博士(D2)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具有特殊学科(即艺术、体育、建筑、会计、工程管理、小语种、航海、基础教育等)的博士学位;除事业编制薪酬待遇之外,首聘期3年内,学校每年提供安家费6万元,优秀完成聘期任务奖励57万元,合格完成首聘期任务奖励42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5万元。
备注:
1.学术骨干、优秀博士、师资博士后一般应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重点研究机构毕业的博士;或博士毕业学科国内排名为前10%;或海外优秀高校或研究机构培养的博士。
2.学术论文一般要求为期刊论文(除计算机类可采用CCF推荐的B类以上会议论文替代同级别期刊论文外),SCI分区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标准并按大类分区,Top期刊学术论文参照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标准(含高被引论文和热点论文)。
3.教研科研成果奖、论文、专著、专利等均应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一作者(不包括共同第一作者,对于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包括第一通信作者)。
4.海外著名大学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近期同时且至少有两个排名榜排前100名大学;海外知名高校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榜近期且至少有两个排名榜同时排前200名大学;海外优秀高校是指国际公认的四大世界大学排名最新且任一排名榜排前500名大学。四大世界大学排名榜指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QS)、《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THE)、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发布的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 Ranking)。

详见《宁波大学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附件1)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进入“立即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若系统异常,请您联系刘老师:0574-87600557。(投递简历请注明来源于高层次人才招聘网)
2.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党委人才办(安中大楼404室);
3.联系方式:
人事处人才办联系电话:0574-87600065;
联系人:梅老师、茅老师;
Email:nburcb@nbu.edu.cn
附件【附件1:宁波大学2019年高层次人才招聘计划.doc】
附件【附件2:2016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xls】
附件【附件3:2016版宁波大学国内重要出版社目录(共98个).xlsx】
附件【附件4: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2017-2018年)来源期刊目录(共553种).xls】
宁波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大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新兴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程序
1、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宁波人才网网络报名方式
时间:2019年7月12日9时—2019年7月15日16时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ne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选择进入“宁波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不如实填写的,取消报名资格),逾期则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投递简历请注明来源于高层次人才招聘网)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7月16日9时—2019年7月18日16时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期间,报名系统不再对报考人员开放。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各单位实验技术岗无需缴费)
时间:2019年7月19日9时—2019年7月22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人(浙价费[2018]21号)。
4、下载打印准考证(各单位实验技术岗无需下载打印)
时间:2019年8月29日9时—8月31日9时30分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其他
各岗位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之比须不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单位职员岗、学工部辅导员和学生处心理健康指导岗位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单位实验技术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笔、面试命题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新疆生辅导员还须加试维吾尔语水平测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综合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9:00-11:00,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将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上公布。
2、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上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属于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其他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证明、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岗位应聘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专业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4、成绩
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考生可在面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查看面试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人事处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nbu.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进人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宁波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宁波大学(纪委):0574—87600092;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大学人事处(风华路818号)
咨询电话:0574-87600288(联系人:周老师)
宁波大学
2019年7月8日